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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2  点击: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要求,现将本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学习培训,使学员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加强思想理论修养,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接受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坚定理想信念,从而在各方面积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二、培训内容(一)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的党的基本知识。(二)党的发展历程,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最终目标、现阶段任务、党的纪律等。(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内容。三、培训时间及形式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和自学讨论、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其中集中培训18学时,自学讨论、社会实践6学时,培训时间:3月27日-4月17日。四、培训地点平原路校区和文化路校区指定教室(另行通知)。五、培训对象和人数参加本期学校党校培训的学员是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发展对象(即:参加过各分党校党章学习小组和入党积极分子中级培训的优秀学员)。为了保证发展的大学生党员质量,上级党组织对高校党员发展数量按逐年减少进行调控。因此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2014年发展党员情况,认真做好本年度的党员发展计划。参加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含第35期未通过学员)应参照2014年发展党员的数量,上报人数为全年发展党员数的二分之一左右。六、培训的考试、考核工作(一)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期满,由学校党校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并在此基础上对每名学员作出综合评定。(二)考核内容:学员上课的出勤率、专题讨论学习心得体会、结业考试成绩等,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合格学员将在组织部网上公示,并颁发结业证书。七、有关要求(一)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根据培训情况认真制定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认真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者,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二)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好党章学习小组(初级)和入党积极分子(中级)培训。(三)属于下列范围的学生,不能参加培训班学习: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3.上学期考试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4.没有经过团组织“推优”和公示程序者。(四)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教学管理,认真做好各项材料归档上报等工作。请各分党校于2015年3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推荐参加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党校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此表请在组织部主页“常用下载”里下载)上报党校教育科(组织部415室,联系人:苏济)。(五)各分党校的初级和中级培训计划参照上学期(2014年9月25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各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认真制定计划落实,并将中级培训计划、培训地点和授课教师名单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党校教育科(组织部415室,联系人:苏济)。附件:商丘师范学院党校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 商丘师范学院党校、党委组织部2015年3月10日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党校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党总支(公章): 总支书记签字: 年 月 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年级专业交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培养对象时间参加中级培训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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