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党委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 是校党委联系党员、干部和人才的桥梁,其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部门、校党委的决定、决议;调查研究党建工作方面的情况,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2、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党内表彰工作。

 3、负责中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调整、配备、换届工作;做好科级干部选拔、使用、教育、管理以及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5、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6、认真做好党校工作,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认真做好干部政治审查、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及干部、党员来信来访工作。   

 9、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统计、年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级人才工作,落实有关人才工作政策。

11、认真做好定点帮扶和校地帮扶工作。

12、认真做好上级组织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积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3、搞好部内自身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