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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13-05-21 00:00  

各学院党总支:201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及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指导工作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党总支或各学生党支部要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大会,对所有毕业生党员进行教育和指导,教育其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特别是在毕业生即将离校之际,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各党总支做好毕业生工作,带头遵守校规校纪,带头讲文明、讲礼貌、树新风、尊师爱校,共同创建美丽和谐校园,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根据中组部和省高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遵循以下原则:(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学校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直接到有关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单位)转接组织关系。(二)已落实工作单位、而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转至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三)工作未确定的,可以转移至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四)不回原籍也没有找到工作的,按照组织关系随党员迁移的原则,转移到实际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五)所有毕业生党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六)参加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要求暂缓转出组织关系的,最迟不能超过9月底(其他毕业生转出时间在6月底完成)。三、领取并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即日起,由专人负责填写并核对《商丘师范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见附件2 所有毕业生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持此表到组织部领取相应数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省外、省内、校内之分)。(二)各基层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填写本单位毕业生党员介绍信(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一),填写完毕以总支为单位到组织部加盖公章后,直接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三)介绍信的回执由各学院党总支汇总。四、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档案材料备案、归档和转接工作各学院党总支应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一)关于党员材料在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正式党员的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所在学院党总支核对无误后签章密封,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或由学院党总支邮寄至接收单位党组织。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完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记载并归档,以便新单位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二)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材料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学院党总支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三)档案转接在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查,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转移。五、有关要求(一)加强学习教育,注重过程指导。各学院党总支应对毕业生党员就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明确要求毕业生党员应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以便于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二)完备转接手续,确保顺利无误。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及时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无误地转移。2013届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3年6月。(三)介绍信开出后,毕业生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到转往党组织报到,如介绍信开错或者转往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且没有与学校组织部联系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不再重开。确需重新开具的,须由本人携带新的“就业报到证”和原来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学院党总支核实盖章后方可重新开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由于个人原因不去报到,造成脱离党组织事实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操作办法及有关说明附件二:商丘师范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0日 附件一: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操作办法及有关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党员类型:分正式、预备。 接收单位:以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单位名称为准。对于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党员,要确认其考取学校的名称。接收单位按所在地区分省外、省内校外、校内三种情况。省外指接收单位在河南省以外;省内校外指接收单位在河南省境内;校内指留校工作、本校专科考取本校本科生。 介绍信抬头单位:隶属上级党组织是指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接收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如我校有一名转入复旦大学的毕业生党员,他所持的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就不能直接写“中共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因为复旦大学没有直接接转省外单位组织关系的权限,而应写“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如转往郑州大学等省内省管高校则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因为郑州大学有直接接转省内单位组织关系的权限。为准确起见,每位毕业生党员负责与接收单位组织部门联系,确认“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介绍信有效期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应根据所去单位的路程等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90天)。二、怎样才能准确了解能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工作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近年来,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没有特别在意,直接就在工作单位名称的后面加上“党委”,而有的单位却因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导致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给工作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党员本人可通过下述方法了解能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1、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省内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的全称。2、工作单位或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省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接收由商丘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的党委全称”。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怎么办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或介绍信中接收部门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接组织关系的手续,以免造成脱离党组织的事实。对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如系经办人员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有关经办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基层党组织开出证明,党员本人带有效证件到党委组织部另行补开。如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除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本人应立即根据具体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向所在学院党总支说明。学院党总支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核实,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后报党委组织部批准补办。 四、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变动时,如若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工作单位,则需由现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如若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需要改开的,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就业报到证、本人书面情况说明和基层党组织证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办理转接手续。若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疑问,请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370-2587929。

附件2:商丘师范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序号专业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党员类别(预备、正式)身份证号码党费交至(年、月)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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