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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发【2016】104号 关于印发《商丘师范学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6-11-15 08:31   组织部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通知


校党发【2016】104号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商丘师范学院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商丘师范学院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

 

 

 

商丘师范学院机构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优化管理机构和二级学院设置,激发活力,凝聚合力,推动转型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理清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的要求,以“建立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机构改革,实现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转型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目标、服务大局。机构的整合、调整,要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个核心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这条主线和目标,有利于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升办学活力和办学水平,有利于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合理进行机构、岗位编制设置,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逐步下放管理权限,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提升二级单位的自主决策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

(三)精干高效、科学规范。从学校转型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精干、高效,全盘考虑,统筹安排,不搞上下对口,不搞小而全,使机构数量与学校工作职能需要相符合,与学校转型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在总体设计上避免职能缺失或重叠,努力实现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明确岗位职责,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从拓展职能、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出发,通过机构改革,充分挖掘部门潜力,保证管理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促使各部门运转协调。

(五)优化整合、稳步推进。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从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核定的党政管理机构限额内进行机构优化整合,不得突破上限。根据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学科建设情况,把优化职能整合机构和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作为设置部门和学院的基本依据,进行管理服务部门的优化整合和二级学院的设置,实现学校人力、财务、物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具体方案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学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机构改革如下:

(一)党政管理机构

 

 

序号

机构设置

处级职数

岗位设置

备注

正处

副处

1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2

1

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处处长)1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1人

合署办公

2

党政办公室

1

4

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综合档案馆馆长)1人、副主任(法律事务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含综合档案馆、法律事务中心

3

组织部

1

2

部长(党校副校长)1人、副部长2人

含党校

4

宣传部

1

2

部长(新闻中心主任)1人、副部长(校报编辑部主任)1人,副部长1人

含新闻中心、校报编辑部

5

统战部

1

1

部长1人、副部长1人

6

教务处

1

3

处长1人、副处长(教学条件建设与管理中心主任)1人、副处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人、副处长(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1人

含教学条件建设与管理中心、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7

学生处

1

2

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1人、副处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1人、副处长1人

含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8

科研处

1

2

处长1人、副处长(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1人,副处长(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1人

含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9

人事处

1

2

处长1人、副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1人、副处长1人

含人才交流中心

10

发展规划处

1

1

处长1人、副处长1人

11

财务处

1

2

处长1人、副处长(一卡通中心主任)1人、副处长1人

含一卡通中心

12

保卫处

1

2

处长(武装部部长)1人、副处长2人

含武装部

13

招生与就业处

1

2

处长1人、副处长(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1人、副处长1人

14

审计处

1

2

处长1人、副处长2人

15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1

1

处长1人、副处长1人

16

国际交流处

1

1

处长1人、副处长1人

含港澳台办公室

17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1

2

处长1人、副处长2人

含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18

基建处

1

2

处长1人、副处长2人

19

校地合作处

1

2

处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校友办公室主任)1人、副处长2人

含教育基金会、校友办公室、合作发展联盟秘书处

 

(二)群团机构

序号

机构设置

处级职数

岗位设置

备注

正处

副处

1

校工会

4

1

副主席3人、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1人、办公室主任1人

2

校团委

1

2

书记1人、副书记(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1人、副书记(艺术教育中心主任)1人

含艺术教育中心

(三)教学单位

序号

机构设置

处级职数

岗位设置

备注

正处

副处

1

人文学院(应天书院)

1

3

院长1人、副院长3人

2

传媒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3

法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4

经济管理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6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7

化学化工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8

外语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9

体育学院

1

3

院长1人、副院长(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人、副院长2人

含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0

生物与食品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1

音乐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2

信息技术学院

1

3

院长1人、副院长3人

含软件学院

13

美术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4

艺术设计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5

教师教育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6

测绘与规划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7

建筑工程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8

继续教育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20

国际教育学院

1

2

院长1人、副院长2人

21

创新创业学院

1

1

执行院长(正处级)1人、副院长1人

(四)教辅机构

序号

机构设置

处级职数

岗位设置

备注

正处

副处

1

图书馆

1

2

馆长1人、副馆长2人

2

学报编辑部

1

2

主任1人、副主任2人

3

信息化管理中心

1

1

主任1人、副主任1人

4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1

2

主任1人、副主任2人

5

后勤服务中心

1

4

主任1人、副主任4人

(五)基层党组织

序号

机构设置

处级职数

岗位设置

备注

正处

副处

1

人文学院(应天书院)

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2

传媒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3

法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5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6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7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8

外语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9

体育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0

生物与食品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1

音乐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2

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3

美术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4

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5

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6

测绘与规划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7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8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直属党支部

1

0

书记1人

20

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1

1

书记1人、副书记1人

21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总支

0

1

书记1人(处长兼任)、

副书记1人

22

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1

0

书记1人

23

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

1

0

书记1人

24

党群党总支

0

0

书记1人(党群部门负责人兼任)

25

行政第一党总支

0

0

书记1人(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

26

行政第二党总支

0

0

书记1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兼任)

(六)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由学校研究设立若干科研机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机构改革工作事关学校整体改革发展,为此,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学校机构改革工作,并及时将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难题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精心组织。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三)顾全大局。机构改革是学校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一盘大棋,不仅“一子落而满盘活”,而且“牵一发而动全身”,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以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重,以积极、平和的心态对待机构改革工作。

(四)严肃纪律。机构改革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对于扰乱机构改革工作秩序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2.机构改革情况说明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管理机构

1.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1)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纪律检查机关,与监察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和上级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执行好监督责任,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贯彻执行。

(2)监察处

监察处是校行政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与校纪委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学校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学校决议、决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调查、受理对各单位及教职员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教职员工不服学校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组织协调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

2.党政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行政的综合协调部门和办文、办会、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政策研究(调查研究)、督查督办、依法治校、学校安全、对外联络、综合协调、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学校党委、行政日常工作的运行。承担维稳办、保密办、安全办、法律事务中心、信访办、计划生育办公室等职能。

(2)综合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全校各类档案的基地。

主要职责是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并负责贯彻落实,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和保管学校除科级以上干部档案以外的各类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对学校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法律事务中心

法律事务中心是学校法律事务归口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学校对外重大项目的谈判和签约活动,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预防法律纠纷。对学校规章制度和重要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各类专项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案件等。

3.党委组织部

(1)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教育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2)党校

党校是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培训党员、干部的专门机构。

4.党委宣传部

(1)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意识形态、学校品牌维护、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媒体关系、阵地建设、舆情监控等工作。

(2)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是学校新闻信息发布与学校新闻媒体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和统筹协调校内、校外媒体开展新闻采访工作及新闻发布会,统一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受理学校各单位新闻宣传申请及审批工作。

(3)校报编辑部

《商丘师范学院报》是商丘师范学院党委机关报。

主要职责是做好校内新闻的采写和校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5.党委统战部

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通过统一战线,以爱国、爱党、爱校为基础,把各阶层、各界别党外人士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做好非党骨干的培养和政治安排工作。

6.教务处

(1)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日常教学的运行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教学工作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本专科生学籍、学位管理,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管理工作。

(2)教学条件建设与管理中心

教学条件管理中心是以教室、实验室和教学设备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教室、实验室条件建设项目立项、论证,教室、实验室以及教学设备的使用、管理、调配、维护以及实践教学管理。

(3)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办公机构,负责学校语委各项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是以上级语委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和专题活动。

7.学生处

(1)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管理、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规章制度,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学生的学风建设,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工作。

(2)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中心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完善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资助育人工作,统一管理我校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特殊困难资助、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等各项资助工作。

8.科研处

(1)科研处

科研处是学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学术风气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研平台、科研实验室及科研设备、项目、成果管理和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学校的学术风气建设以及学术交流等工作。

(2)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是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重点学科的遴选、建设与管理,负责申请研究生培养授予权,做好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等工作。

9.人事处

(1)人事处

人事处是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劳资管理、职称评聘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全员聘任与考核、人事分配制度建立与改革,制定年度增人计划,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劳资和社会保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管理等工作。

(2)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是对学校校内各类人员进行管理与服务的专门机构。

工作职责是负责校内人员交流调配、管理等工作,为各用人单位服务。

10.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的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政府关系、推动改革、基层数据统计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政策法规和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学校重大发展问题调研工作,制定学科建设总体规划等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重大调研任务。

11.财务处

(1)财务处

财务处是学校的财务管理、财务预算编制和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财务预算编制、日常财务核算、财务收支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的财务安全及风险评价、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方案。

(2)一卡通中心

一卡通中心是校园卡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一卡通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校园卡的规划、发行、推广、日常管理以及校园卡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12.保卫处

(1)保卫处

保卫处是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政治保卫、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2)武装部

武装部是学校党委主管人民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军训、兵役登记等工作。

13.招生与就业处

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全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和学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的专门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学生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就业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14.审计处

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和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上级的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指令,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和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对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科研经费和大额支出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学校开展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和决策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15.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是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与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承担“关工委”的日常工作。

16.国际交流处

(1)国际交流处

国际交流处是学校外事工作和对外联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对国(境)外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合作项目的申报、外教的聘请与管理、留学生的交流与管理、教职工因公出国出访的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2)港澳台办公室

港澳台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与港澳台合作项目的申报与管理,教职工访问港澳台的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17.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各类设备、资产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设备、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对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管,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实施全校的招投标工作。

18.基建处

基建处是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校园建设规划、基本建设及管理、大型维修项目等工作。

19.校地合作处

(1)校地合作处

校地合作处是为提升学校协同创新能力、推动校企校地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拓展学校办学空间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的校企、校地合作,产教融合发展等工作。

(2)教育基金会

教育基金会是代表学校接受和管理社会团体捐赠资金的机构,主要职责是依靠广大校友、社会各界力量捐资助学,支持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全面建设与发展。

(3)校友办公室

校友办公室是为积极联络学校校友,促成校友会的成立,为学校发展献谋献策的组织。

主要职责是完善校友会工作网络,保持与各地校友分会的密切联系,做好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系、交流和回访工作,协助各地校友建立校友分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充分开发校友资源,为广大校友回馈学校建设与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二、群团机构

1.校工会

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

主要职责是依照《工会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校团委

团委是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社团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学生的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工作。

三、教学单位

1.教学学院

教学学院是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层教学单位。

主要职责是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该方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负责科学研究、产学研合作和对外交流的组织实施。教学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就业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

2.应天书院

应天书院是学校研究、传承应天书院精神和优秀文化,宣扬传统文化、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的的主阵地。

主要职责是充分挖掘、利用、传承应天书院厚重的文化内涵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开设“应天大讲堂”和国学讲坛,将应天书院文化精华发扬光大,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厚实学校的文化底蕴,为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发展地方文化产业提供服务。

3.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开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专门机构。

主要职责是承担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的职能。

4.创新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是学校对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的基地。

主要职责是统筹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构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体系,系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训练、创新创业项目培育与推广、创业班的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创新创业课程开设、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创新创业培育孵化平台拓展、创业导师团组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等工作。

四、教辅机构

1.图书馆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信息服务、为师生学习提供条件的教学辅助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图书信息资源建设,图书资料的采辑和管理,数据库的采购、维护和管理,情报信息服务等工作。

2.学报编辑部

学报编辑部是负责《商丘师范学院学报》(包括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的编辑和出版工作的专门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选题组稿,对稿件初审、分类,对审定录用的稿件进行编辑校对,以及学报排版、校改、印装、发行等管理工作。负责收集读者反馈和社会经济效益反映,作好编辑工作的后处理工作。

3.信息化管理中心

信息化管理中心是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教学辅助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校园网的建设、应用、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移动通信运营商协调与监管,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等工作。

4.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督导、评价,并通过培训和创新培训模式而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综合性教学服务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教学计划、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培训,选派教师外出研修,检查考核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方案和效果,组织教学竞赛、教学观摩和教学方法研讨等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和提供教学技能咨询服务等。

5.后勤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是为教学、科研、管理提供后勤保障、为师生生活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治提供服务的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后勤服务的运营和监管、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节能减排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类设施的维修、非教学科研房屋资源的管理与调配、全校公用车辆的调配、伙食管理、学生公寓管理、环境卫生的维护与管理、校园绿化、水电管理等。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做好日常门诊病人常规接待治疗工作、各类体检工作以及全校师生的医疗保险的交费、报销等工作。

五、二级党组织

二级党组织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

1.教学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2.非教学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辅、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本单位工会工作。

3.生活党总支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附件2:

 

机构改革情况说明

 

一、机关机构改革情况

2011年机构设置中设置党群机构8个,行政部门14个,临时机构2个,专业工作办公室4个,共28个处级机构;本次机构改革设置党政管理机构20个,群团机构2个,共22个处级机构。

与2011年机构设置相比较,本次机构改革将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档案馆合并为党政办公室,综合档案馆降为副处级机构,计划生育办公室降为科级机构;新成立校地合作处;将教育基金会、校友办公室职能划归校地合作处;撤销机关党委、德国贷款项目办公室。

二、教辅单位机构改革情况

2011年机构设置中设置教辅单位4个,后勤服务3个,共7个处级机构;本次机构改革设置教辅机构5个。与2011年机构设置相比较,本次机构改革新成立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将后勤服务总公司、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医院合并为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降为科级机构;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更名为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三、二级教学单位机构改革情况

2011年机构设置中设置23个教学单位,本次机构改革设置21个教学单位。与2011年机构设置相比较,本次机构改革将文学院和历史与社会学院合并组建人文学院(应天书院),体育学院与公共体育教学部合并组建新的体育学院;撤销五年制教育教学部;将新闻传播学院更名为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更名为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更名为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更名为生物与食品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更名为信息技术学院,现代艺术学院更名为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更名为教师教育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更名为测绘与规划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更名为建筑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教学单位不再设置行政副院长。

 

 

 

 

 

 

 

 

 

附件【校党发2016—104机构改革方案.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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