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委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责任编辑:zzb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委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教电[2021]12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委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全校营造见贤思齐、竞相出彩的浓厚氛围,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我校转型发展和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推荐评选名额

省委高校工委在委管高校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00个。分配给我校的具体指标为: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侯选单位1个。

省委高校工委根据各高校推荐情况,择优向省委推荐一定数量的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同类型的推荐对象,还应同时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作出突出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党员,向基层和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2017年8月《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施行后去世、符合条件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可以推荐,但从严掌握。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纳入推荐范围;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要从严掌握, 而且必须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往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推荐办法及要求

省委高校工委要求以学校党委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2.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初步推荐对象的推荐、公示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选,同时听取纪检、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的意见,评选出“两优一先”建议名单,提交校党委会进行研究。

3.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对“两优一先”建议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五、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2021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将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和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党委组织部416室。联系人:侯双霞 办公电话3057669(内部号码627699) 手机15837016691(内部短号69691)。过期不报送推荐材料者,视为弃权。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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