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抓好《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简称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将两个《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党委会(总支会)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把两个《条例》纳入党校培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两个《条例》宣传,推送解读文章,开展互动问答,营造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将两个《条例》与其他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结合单位实际,着力把两个《条例》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任务、实际成果,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学校将两个《条例》执行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各级党组织要把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抓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结合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两个《条例》规定逐条找差距,重点加强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健全组织体系,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深入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9月10日前将两份《条例》学习情况上报组织部,邮箱sqsfxyzzb@126.com
党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