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责任编辑:zzb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总支:

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出对象

转出对象为我校2019届毕业生党员。无特殊情况者,组织关系原则上一律转出。

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用人单位(居住地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沟通,要对自己所去的单位有无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属于地方党组织或系统直属党组织管理)等情况了解清楚。各学院党总支要对每位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所转移去的单位性质进行核实,特别是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及单位党组织全称。

介绍信抬头单位:隶属上级党组织是指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接收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为准确起见,每位毕业生党员负责与接收单位组织部门联系,确认“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

2. 毕业生党员所转去党组织名称等信息明确后,各学院党总支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附件1、2,省内、省外分开填写),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对党员数量、姓名、入党时间、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所去单位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详细名称等内容,务必要做到准确、清楚、无误。

3. 各学院党总支将核对信息后的《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报分管党委组织部审查。经修正无误后,报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编号。各学院党总支要提前培训2—4名认真细致、责任心强、书写工整的学生助理负责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填写规范见附件3、4)。

4. 各学院党总支将填写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连同党员档案一并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本人领取材料签字表由各各学院党总支长期保存

5. 毕业生党员携带党员档案,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所转去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由转入地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将回执联邮寄(或送回)至党员原所在各学院党总支负责老师。各学院党总支务必督促毕业生党员按时寄回(或送回)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下同),并及时将回执联粘贴在存根联(第一联)相应位置。组织关系介绍信(含回执联)收齐整理完毕后,由各学院党总支按照我校档案归档要求永久保存。

三、时间安排

1.5月25日前,各学院党总支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毕业生党员。同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各学院党总支要确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责教师并于备案至党委组织部(备案表见附件5),培训工作人员。

2.5月31日前,各学院党总支将《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纸质版报至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电子版发邮箱:sqsyzzk@163.com

3. 5月21日至5月31日,各学院党总支集中安排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具体要求

1. 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特别是加强党员基本知识教育。

2. 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其介绍信的开具、党员档案的去向、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等问题,因此,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检查有关信息,以保证其后工作的开展。

3. 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19年6月,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将党费收齐后交至本学院党费收缴管理员老师暂存。

4. 参加今年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参照“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并随多数党员正常转出,也可以先将组织关系暂时留校,待考试结束后于9月底之前转出。

5.各各学院党总支要对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认真检查并分别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各学院党总支印章。党员档案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交由党员本人签收、携带,确实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邮递方式转递。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不得丢失,丢失后果由本人负责。

6.党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学院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党员本人可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手续。

7.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基层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1.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内)

    2.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外)

    3. 组织关系介绍信规范填写样表

    4.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

    5. 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责教师备案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