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党校学员考试纪律
1.所有党校学员应准时参加本次结业考试,不参加考试者不予结业,不发结业证书。
2.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考生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
4.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关掉通讯工具,不得做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事情,比如翻阅资料、抄袭他人答卷、传递纸条、交头接耳、交换试卷、******,以及不文明言行等,有上述行为者,按违纪处理。
5.考试违纪学员一律取消本期学员资格,不记成绩,不发结业证书,不得参加学校党校下期培训学习。情节严重者,在全校通报批评或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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