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第17期)学生预备党员中期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责任编辑:李可刚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

为加强大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根据学校党校2023年工作计划,现将2023年上半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牢记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一步提升学生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激发入党后的动力,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发挥学生预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培训对象

1.2022年下半年发展的预备党员;

2.未参加培训的预备党员(因疫情等原因);

3.已参加培训但未合格的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

202358-521日。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性修养提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二)培训形式

1.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结合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培训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强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和考核各项要求,确保培训质量。

2.培训期间,各基层党委按照本期培训内容组织授课,培训课时不能少于8学时。参训学员须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

3.学校党校将根据培训内容,组织统一闭卷考试。

五、培训考核

1.考试时间:2023523 13:00-1430

2.考试范围为本期培训相关内容;

3.考试对象:已参加第16期中期培训合格的预备党员、第17期培训合格的预备党员。

六、相关要求

1.党委组织部(党校)向合格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成绩计入相关档案,并将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重要依据(没有参加预备党员学习培训者将视情况延期转正)。

2.各基层党委请在521日前,将参加学校统一考试的预备党员名单(附件12)发送至党校邮箱,纸质版请加盖公章交至梁园校区归德楼415室,逾期即视为本学期无参加培训者。培训总结请在本期培训结束一周内上报党校,同步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李可刚   联系电话:699399

党校邮箱:dangxiao@sqnu.edu.cn


附件:

1.XX学院分党校(第16期)预备党员中期考试名单

2.XX学院分党校(第17期)预备党员中期考试名单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