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责任编辑:李艺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更好建构“旗帜工程”基层党建培训新范式,认真落实好党员发展“三级培训”制度,切实做好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现就2024年下半年(第5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指我校党员发展工作“三级培训”中的初级培训和中级培训,采取网络培训和分党校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校历第7周至第9周)。

(一)初级培训

培训时长:不少于12学时

1.网络培训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通知本单位参加初级培训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注册及培训学习。(具体方式:打开党委组织部网页,点击右下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即进入培训系统。)

2.分党校面授培训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安排党支部负责组织学习。有入党愿望的优秀师生,编入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3.参加初级培训的学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在学习、生活、工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表率作用。

(二)中级培训

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

1.网络培训

各基层党委、专职组织员要及时完成系统内培训等级升级工作,认真组织培训学习。

2.分党校面授培训

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培训前请制定本期中级培训的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包含集中培训时间、授课主题、授课人名单等),授课人一般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

3.参加中级培训的学员条件:

(1)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培训;

(2)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完成初级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积极要求进步的师生了解党章,明确努力方向。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党校教学纪律,加强教学管理,认真授课,合理安排理论教学、讨论交流、社会实践、自学及考核等环节,切实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党校工作规范,及时做好培训计划上报、材料归档、结业证办理等各项工作。

4.有下列情形的学生,不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3)上学期主要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4)没有经过团组织“推优”和公示程序者。

三、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分党校于10月22日前将本期积极分子培训的初级培训学员名单(附件1)、中级培训实施方案(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培训结束后,请于11月4日将培训合格学员名单、学员考核成绩、评定结果(附件3)、培训总结等材料纸质版上报学校党校(梁园校区归德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党校将对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分党校专职组织员负责本期积极分子培训期间的学员管理和联系工作,及时发布有关培训动态的新闻稿件,学校党校将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择优推送。

联系人:李艺苑 联系电话:67189。

党校邮箱:dangxiao@sqnu.edu.cn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