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和《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1年度校级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之前。
二、结项要求
1.每个项目结项需提交结项报告。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结项前应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或形成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
3.鼓励培育项目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研究论文,或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
4.研究报告的检测查重率不高于20%。
5.结项报告要采用学术论文的格式,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单位、职称、学历)。
结项报告要观点明确,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时代感。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项:
1.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完整的。
2.结项报告与原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不一致的。
四、结项材料
1.项目申报时的《申报表》;
2.结项报告及检测查重报告;
3.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4.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活动的相关支撑材料;
5.《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
以上材料统一装订成册,提交党委组织部2份。
电子版请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sqsyzzb@sqnu.edu.cn。
联系人:侯双霞,梁园校区归德楼416房间
电 话:0370-3057699(内部号码627699)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结项审批表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