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基层党委:
为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出对象
转出对象为我校2023届毕业生党员。无特殊情况者,组织关系原则上一律转出。
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用人单位(居住地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沟通,要对自己所去的单位有无党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属于地方党组织或系统直属党组织管理)等情况了解清楚。各学院基层党委要对每位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所转移去的单位性质进行核实,特别是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及单位党组织全称。
转出到外省的介绍信抬头单位:隶属上级党组织是指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接收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为准确起见,每位毕业生党员负责与接收单位组织部门联系,确认“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
2. 毕业生党员所转去党组织名称等信息明确后,各学院基层党委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附件1、2,省内、省外分开填写),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对党员数量、姓名、入党时间、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党员联系电话、所去单位的省、市、县,单位党组织的详细名称等内容,务必要做到准确、清楚、无误。
3. 各学院基层党委将核对信息后的《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经审核修正无误后,将《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归德楼416房间)。
4. 各学院基层党委安排老师在系统内下载介绍信,打印出来到组织部盖章,将打印出来盖好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连同党员档案一并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本人领取材料签字表由各学院基层党委长期保存。
5.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操作。请各学院基层党委安排认真细致、责任心强的老师,熟练操作《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做好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6.省内毕业生党员直接携带党员档案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转出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省外毕业生党员携带党员档案,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所转去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由转入地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将回执纸质版在9月份之前邮寄(或送回)至党员原所在各学院党总支负责老师。各学院基层党委务必督促毕业生党员按时寄回(或送回)介绍信回执联(第三联,下同),并及时将回执联粘贴在存根联(第一联)相应位置。组织关系介绍信(含回执联)收齐整理完毕后,由各学院基层党委按照我校档案归档要求永久保存。
7.各学院基层党委务必留存毕业生党员多种联系方式,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到转去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避免出现“口袋党员”。
三、时间安排
1.5月15日前,各学院基层党委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也可以网络视频会议),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毕业生党员。同时,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各学院基层党委要确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责教师并于备案至党委组织部(备案表见附件6)。
2.5月20日前,各学院基层党委将《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责教师备案表》纸质版报至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电子版发邮箱:sqsyzzk@163.com。
3.5月20日至5月31日,各基层党委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党员信息转出工作。
4.5月31日之后,发放党员档案并做好签收登记,通知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所转去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四、具体要求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通过线上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特别是加强党员基本知识教育。
2.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其介绍信的开具、党员档案的去向、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等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检查有关信息,以保证其后工作的开展。
3.凡是在毕业前能转正的毕业生党员,在《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中一律按照“正式”党员填报(并及时将转正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审批等按照程序做好签写)。同时,请逐一检查核实毕业生党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已经转正的要及时更新党员个人信息为“正式”党员。
4.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23年6月。
5.参加今年专升本考试或考研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参照“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6.各学院基层党委要对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认真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审查档案材料,主要审查的内容:
(1)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袋封面填写详细材料清单,并分别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各基层党委印章。
(2)档案材料中做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党员档案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交由党员本人签收、携带,确实不能个人携带的,应由机要邮递方式转递。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不得丢失,丢失后果由本人负责。
7.党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学院基层党委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党员本人可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手续。
8.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基层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涉及具体事宜联系组织部组织科侯双霞老师(3057699或15837016691)
附:
1.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内)
2.商丘师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省外)
3.组织关系介绍信规范填写样表
4.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
5.关于党组织关系网上转出说明
6.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责教师备案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5月6日